862人已看文章作者:节虎网 更新时间:2019-05-20 23:00:14
3月15日上午10:00-11:00,国家税务总局以"让减税降费实打实、硬碰硬地落地——国家税务总局解读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"为主题开展在线访谈活动。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林枫、张卫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有关问题与网友在线交流。
政策背景:李克强总理指出,小微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,对小微企业实施减税主要是为了支撑就业,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,实施这一措施将为稳定就业起到关键性作用。
为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加大对小微企业扶持力度,2019年1月17日,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制发《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9〕13号),其中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,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免征增值税。